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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后不给钱怎么办?

2023-03-06 14: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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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6 回复

专业分析:

去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状应当递交给被告住所地。法院7天内给予是否受理的通知。具体举证、开庭日期由法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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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第一、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也属于探监的一种。第二、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各不相同的。一般情况下应该出示以下证件: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第三、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的,一般来说是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而且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你可以查一下电话号码,问一下探视时间,和他的直系亲属一起去。第四、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也可以通过传达室给他存些钱,里面可以买东西改善生活的。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亲属探视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如日用品、换洗的衣服、牙膏、肥皂、香皂等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 2、如果因刑事犯罪嫌疑被羁押在看守所,是不允许人犯与家人会见通信的。 3、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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