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三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针对迟延履行金主要包括哪些法律条文,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迟延履行金适用条件是: 1、发生在强制执行程序之中; 2、被执行人没有依据执行名义的规定按期履行义务; 3、被执行人没有依据执行名义的规定按期履行内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