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针对什么样的情况算非法集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非法集资的行为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经济合同、证明文件以及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重复担保,从而进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
以下情况下算非法集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