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是房子的权利人,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物业费用应当你先行缴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对于物业使用人与业主不一致的情形,若双方约定由使用人承担物业费,则《物业管理条例》可以适用物业使用人,物业使用人需承担物业费用,而业主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此种情形下,物业公司既可以要求业主承担物业费,也可以要求物业使用人承担物业费,同时也可以选择让二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法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损害第三方权利,业主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只能对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约定,这种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不得通过合同损害第三方权利。从债务的角度分析,业主与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实际上构成了债务的转移,将原属业主的债务转移给承租人,在业主和承租人之间有效,这种债务转移没有得到债权人即物业公司的同意时,并未免除业主支付物业费的责任。
针对租房子的时候,房屋使用人与使用人分别负担物业费,这个责任还有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东是否需要对房屋使用者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确定,并且还要经过充分的举证。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或者其吊挂物脱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业主、管理人、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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