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结婚登记申请) 当事人要求在本市结婚的,应当双方亲自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 当事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第十七条(申请时应持证件) 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必须分别按照《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或者台湾地区的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有关规定,提供证件和证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外国人(不含外国侨民)提供的婚姻状况证明,应当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并经该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在华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的,可由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并可不经认证。
针对广州如何进行结婚登记,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结婚登记的流程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 4、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男女双方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提交相关资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签字声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