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维护权益时,去劳动仲裁进行申请,劳动仲裁受理的条件是,需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有劳动合同,那么毫无疑问,仲裁委员会直接就受理。但是大部分的公司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针对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首先就需要先准备以下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转账记录 2.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有会更好) 3.考勤记录 4.同事的证人证言 5.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6.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装、工作卡等。 二、准备好了以上材料,再提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书三份,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注意:在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时,还需要准备的资料: (1)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2)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一份, (3)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据。 三、费用问题: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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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时,劳动者有以下解决方法: 1、先与公司协商一下; 2、协商不成的,可以再重新积极准备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去相关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应该积极保护属于自己的权益,并通过法律途径合法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没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的,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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