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股权管理制度,明确持股目的和持股策略,确定合理持股份额,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承担责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对于实行债转股的企业,原则上不应当控股。如确有必要,应当制定合理的过渡期限。债转股企业涉及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应当符合证券监管有关规定。
针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实行债转股的条件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企业有两种基本的融资模式:一种是债权融资;一种是股权融资。 1.拟受资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公司成立后歇业、被勒令停业整顿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主营业务中断的,持续经营时间应当从恢复营业之日起重新计算。 3.拟融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者重大不确定性。 4.企业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5.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6.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未发生重大变化。最近一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7.公司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8.融资用于主营业务。
金融投资公司是投资于金融相关企业的资本和股权,使目标公司能够获得资金,并根据其投资的数量驾驶其权力和义务,即参与相关工作的管理,增加目标公司的资产的投资公司。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等。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必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经批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