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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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有共同意思表示的离婚协议书; 4、男女双方各提交2张1寸照片。准备好以上材料,夫妻双方即可到婚姻登记处,按照流程和规定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双方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30天内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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