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为了解决的问题,必须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1、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针对和妻子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能公证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能反悔,但是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当时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发生,否则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 协议离婚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原有的离婚协议中对于财产的分割。
离婚协议中的人身关系条款如婚姻关系自愿终止、抚养费条款一旦生效,任何一方不享有撤销权。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任何一方反悔的,有权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撤销或者变更,撤销权需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行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