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交规〔2016〕1号),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合乘者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且单次里程分摊费用不得超过红色出租小汽车里程续租价的50%,合乘出行提供者提供合乘出行,同一车辆每天不得超过3次。本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规定的规定,对非法营运行为或合乘出行行为进行认定,对以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以及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以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上述案例中,司机通过顺风车平台发布出行信息、提供合乘服务,却又要求乘客取消订单的行为,就属于以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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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60周岁老人免费乘车的规定:在深圳居住、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港澳台老年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可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轨道交通(限普通车厢);深圳老年人可享受的其他优惠待遇。
深圳老年乘车证2022年新规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轨道交通。本人身份证包括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免费乘坐的轨道交通仅限限普通车厢。除此之外,老年人还可以免费进入本市政府投资建设各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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