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买社保,相关部门可强制划拨吗? 根据2013年11月1日起已经施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针对企业可以强制补缴社保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养老保险是可以进行补交的,但是需要注意的一点,如果在该缴纳养老保险的时候,不去进行缴纳养老保险,想要在自己退休的时候,一次性把养老保险进行补缴,以后就是不允许的了。也就是说,如果之前缴纳了养老保险,因为一些原因发生了断缴的情况,现在可以采取补交的方式进行补交养老保险,但是2019年以后,关于养老保险这方面,我们国家做了一定的改革,想要进行补交养老保险的公民,应该抓紧时间进行补交,各地方的政策是不同的,如果不抓紧时间进行补交养老保险,以后就不能够再进行补交了。
改制企业职工补缴社保的可以要求补缴。补缴所需材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XX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