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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2022-04-13 06: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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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13 回复

专业分析:

先要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之后才能申请伤残等鉴定,最后要求工伤赔偿。(以下是个人经验,)在公司不配合的情况下,应先收集伤者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厂牌、打卡记录、工资条等,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仲裁劳动关系后,还要请同事(目击者)写一份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并签字按手印,再配合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伤者工伤后医疗时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局可查询打印,或者到企业信息网查询打印)(五)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个人整理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需要的材料:(地方不一样,规定也不一样,所以只作参考)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工伤认定书原件、医疗终结出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医生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被鉴定人一寸彩照6张、其他劳动部门特别要求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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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时,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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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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