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期间住房,需要取得银行授权和同意,才可以办理过户,还需要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第三十四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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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注意事项: 1、抵押债务人是否为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2、抵押的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是否存在争议; 3、抵押的房屋是否已经为其它债权人设定抵押。
房产抵押时,应注意以下五点:1、抵押的房产应已经取得房产证;2、只有房子的所有权人有抵押权;3、房屋属于共同的,抵押应经过共有人同意;4、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内容包括房屋位置、抵押额度、抵押期限、违约责任等;5、签订抵押合同后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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