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休息日加班:应当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加班费,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法定休假日;日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即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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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向劳动监察举报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那么可以一边劳动监察一边仲裁。因为两者处理的问题不一样。但是如果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的,那么需要先撤销,因为这与劳动仲裁处理的问题是一样的,如果不撤销一个,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同一个问题有两个处理结果。
只要是符合规定的裁员就是合法的,与其是否进行招工无关。合法裁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原因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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