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所需资料: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收入证明;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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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二手房抵押登记,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等七项材料。
1、实地看房: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2、产权验证;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3、签署合同: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4、填写合同: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5、缴费义务: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6、产权过户: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7、银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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