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统一规划,在社区组织建设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服务设施和庇护性劳动场所,安置智力残疾人、稳定期的精神残疾人。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设施或者为残疾人提供合适的职业康复劳动项目。残疾人进行职业康复劳动和其他庇护性劳动的机构和场所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岗前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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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精神残疾的鉴定标准有以下三种: (1)重度,又称一级精神残疾:没有个人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等职能表现差,缺乏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缺乏职业劳动以及社交活动能力; (2)中度,又称二级精神残疾:个人生活自理能力差,家庭生活等职能表现不佳,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较少,职业劳动以及社交活动能力低下; (3)轻度,又称三级精神残疾,较中度、重度精神残疾程度轻。
精神残疾有继承权。即使是精神不正常的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仍然有继承权。有精神残疾不影响行使继承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精神病人自己不能独自办理继承事项,应当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并监管继承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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