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4.2晋级原则晋级原则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4.3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或职业病后出现合并症,其致残等级的评定以鉴定时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如受工伤损害的器官原有伤残或疾病史,即:单个或双器官(如双眼、四肢、肾脏)或系统损伤,本次鉴定时应检查本次伤情是否加重原有伤残,如若加重原有伤残,鉴定时按事实的致残结局为依据;若本次伤情轻于原有伤残,鉴定时则按本次伤情致残结局为依据。对原有伤残的处理适用于初次或再次鉴定,复查鉴定不适用于本规则。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针对工伤鉴定晋级的内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伤残等级是根据被鉴定人的一些行为活动能力的评判,制定的一种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命是否可以维持,日常生活的活动能力是否需要他人帮助;2、各种活动是否受限;3、职业或者学业是否可以照常完成;4、社会交往能力有没有受到影响等。
工伤残疾鉴定等级内容如下:劳动功能和自理障碍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等级;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