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安置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包括以下职权:第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第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第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第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第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第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第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第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第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第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是法定备案事项,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申请公司备案登记的,到原登记的工商分局申请,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变更备案相关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变更备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2)董事、监事、经理变更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或其他相关材料、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3)清算组备案: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 (4)分公司备案: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