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子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您们的房产虽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是属于您和您老公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您如果不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判给您个人,还是按照出资份额分配。您如果签署协议,也就是让上述关系更明晰了而已。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前面您提及公公要求70%,后面您又说“承认他们家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这两种情况后果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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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的房子,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且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一方所有;婚后双方父母出资首付买的房子,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依法由法院判决。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的分割: 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是十分常见的。考虑现实情况,此种情况,有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我国婚姻法对此种情况规定,购买的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产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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