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年审制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下年度需继续保障的,应重新办理申请、审核、审批手续,但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抚)养人的保障对象除外。对停止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及时收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家庭收入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主动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并办理停发或调整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 市民政部门是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规范化、公开化、动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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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被取消,必须通知本人。不通知本人,是违法行为。如果本人不服,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要求说明取消的原因。低保复审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或者有人举报属实,民政局有权取消低保资格。取消低保户是有严格的办事流程的,绝对不可能由哪一级单方面说了算。看什么情况,家庭是不是很困难,是不是有自理能力,有没有劳动能力,是否有子女,是否有妈妈爸爸照顾,是否一直单身,如果上面的要求都是,就不能享受低保。低保复审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或者有人举报属实,民政局有权取消低保资格。对于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村(居)委会、街办(乡镇)及县(区)民政部门会按时进行审核,根据其家庭收入的变化状况和保障人员的变动情况对保障金予以提高、降低或取消低保待遇。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
1、可以直接带着户口本去当地社保局说明原因,直接注销就可以,很简单的操作 2、个别的地方是不允许咱注销的,只能停保,只要不缴纳费用,就停保了。 3、如果取消的原因是因为单位也参保的话,可以咨询一下社保局,是否可以把原来的转移合并和现在的放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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