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的诉讼请求可以是(1)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是(2)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与你签定正式购销合同及交付商品房(因为现在该房未被查封,有履行的可能),但这还要取决于该房是否有预售证。 2、财产保全费是按照申请保全的金额来收取的。是否申请由当事人决定。 3、因为你现在尚未收楼,未实际(也根本不可能)接受物业服务,所以该物业管理协议应该对你暂不具有约束力。 4、你所反映的其他问题应该对诉讼不具实质性影响。 5、因为你所询问的问题较为分散,无法一一对应回答,所以归纳后针对其核心部分作答,望见谅。由于你反映的问题教复杂,又没有具体资料参考,以上回答是根据你的文字表答而作出,可能会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建议在诉讼前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相关专业人士具体咨询为好。 2005.3.28
针对购房者在收房时反悔不想卖了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纠纷应责令出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对于确实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卖方应当返还买方的购房款并赔偿因违约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最后,买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买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价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对于出卖人反悔不想卖房的情形,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此时若卖方反悔,买方既可以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合同违约之诉,请求法院强制过户;第二种是支付了定金但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此时买方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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