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本人在一家塑胶厂负了工伤!三个脚趾头受伤一个骨折!但老板一分工伤工资都不发给我!我去做鉴定也做不了

2018-08-11 15:04:22
推荐答案

杨立明律师

2018-08-11 回复

专业分析:

因工伤不能上班,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待遇的,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也要承担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展开更多

针对本人在一家塑胶厂负了工伤!三个脚趾头受伤一个骨折!但老板一分工伤工资都不发给我!我去做鉴定也做不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脚趾骨折可能的损伤鉴定等级有十种,并对每种等级作了详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面部严重毁容,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全身瘢痕形成严重,占体表面积的90%以上;2、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或多数人不能自理。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依据我国工伤条例的规定,工伤伤残一共分为十级,工伤骨折是几级需要通过鉴定结果确定。通过伤残等级确定其具体的补偿待遇,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