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当然无论你改成什么样的名字,你的档案里是都会记录着你曾经犯过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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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内容包括: 1、高中档案; 2、大学中的学习档案; 3、派遣证或三方协议; 4、转证定级表。; 5、工资行政介绍信。其中派遣证是派遣你到第一公司的一个证明,会有第一家入职公司的信息和公章;三方协议是本人、公司和人才中心三方的协议书,也会记载第一家入职公司、人才中心的信息和公章。
丧假国家规定主要内容是: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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