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提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由此可知,已抵押的房产法院有权力进行拍卖。
针对抵押的房屋法院有没有权利拍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抵押的房屋可以拍卖,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以及抵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或者扣押。对于该抵押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所得的价款,其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剩余的价款再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其他债务。
法定拍卖房屋权利的限制有抵押。意思是抵押权人主张拍卖该房产的权利,买受人就会陷入纠纷。由于解除抵押登记受产权人与抵押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条款影响,债务人不愿意提前还款,抵押存在问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