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关于生育子女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

2022-10-10 22:07:29
推荐答案

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0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展开更多

针对关于生育子女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未婚生子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主要包括: 1、子女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