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一)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三)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四)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五)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六)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
针对一般遗嘱包括哪几个方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证遗嘱审查包括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遗嘱的内容一般应包括: (1)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 (2)指定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3)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 (4)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 (5)再指定继承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