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生鲜食品罪的立案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2、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3、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 4、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