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二)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七)高空、水上、潜水作业;(八)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九)隧道工程;(十)铺轨、架梁工程;(十一)既有线工程;(十二)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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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专项方案一般包括: 1、开工准备阶段的临时布置方案: (1)施工临建布置方案; (2)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3)施工临时用水专项方案; (4)排污方案。 2、施工过程需要的方案: (1)地基与基础工程相关方案; (2)塔吊相关方案; (3)主体结构工程方案; (4)装饰装修工程方案; (5)层面施工方案; (6)室外工程施工方案。 3、其他施工所需方案: (1)消防保卫方案; (2)排水采暖通风施工方案; (3)系统调试方案; (4)验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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