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用人单位必须采取适当的方式,否则很有可能侵害劳动者权益,使单位陷于不利的局面。 首先,用人单位可以对初次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岗位调整。但该调岗行为必须合理,不能与员工原先的工作没有任何联系。比如,不能让之前做研发的人员调岗去做销售。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当完善劳动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拒绝调整的行为予以合法应对。由于用人单位对业绩不达标的员工多采取向下调岗的方式,所以往往会出现员工不服从安排、拒绝履行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只能通过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约定员工拒绝调整岗位的行为是严重违纪行为,这样用人单位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用人单位可以对初次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岗位培训。 最后,用人单位对于经过调岗或培训仍然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还特别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对员工的上述培训应当保留培训档案并经员工确认,以免将来发生劳动争议时没有相关证据。 而且,用人单位应把握几点:1、要制定恰当的考核方法,以判定员工是否“胜任工作”,要使员工对考核结果心服口服;2、换岗的工作岗位也与原工作岗位相接近;3、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给其一次换岗机会或培训;4、如员工不愿意换岗,则用人单位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针对员工考核不合格如何办理离职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员工辞职应当办理的手续有: 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2、办理工作交接。 3、归还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7、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8、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员工一直不来办理离职可以按照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