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rn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rn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rn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rn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rn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rn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rn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行政拘留有决定书还是需要行政拘留通知书的,而不是拘留证,拘留证这个说法不准确,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还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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