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员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 综上,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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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后最基本的保障,该法定义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予以免除或变相免除。
1.消费者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的销售柜台,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选择工伤意外险。如果对工伤意外险有什么疑惑,可以选择这种方式。2.消费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官方网页购买工伤意外险,选择这种方式需要看清保险条款和免责范围,还需要看清工伤意外险对职业的限制。3.消费者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销售热线购买工伤意外险,这种方式较为方便,但需要消费者对保险产品有一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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