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报收养子女户口受理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收养人双方签字);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养人抚养能力证明; 6、收养人医院体检证明; 7、《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8、民政部门公告; 9、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被收养人的,提交被收养人生父母与收养人血亲关系的证明材料; 10、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权利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材料、同意落户证明; 12、在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做的DNA打拐比对材料。
针对收养子女户口受理所需材料一,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