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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离婚时应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是双方贷款购买的,则离婚时未偿还的房贷部分,应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则需要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离婚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确认权属时将按以下处理: 1、如果房屋是登记方婚前购买的房产,那么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将归登记人所有。 2、如果房屋是登记方婚前受赠所得的房产,那么一般也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将归产权所有人所有,即产权登记人。 3、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但是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但是双方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反之,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双方有其他特殊约定的,就按照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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