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就需要出具离职证明,所以离职一年后劳动者可以和原用人单位协商重新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投诉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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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交给劳动者,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单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证明书并不是必须要到劳动部门去进行备案的,劳动合同没有备案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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