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作了如下的规定: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社会保险法》对员工的社会保险作了如下相关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针对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有何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关系时效遵循以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一年;因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