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情况判定下班所发生的骨折的原因,若是非自己原因造成的,则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0.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骨折一般属于十级工伤。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规定: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十级伤残的,享受待遇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针对我是2011年11月份在下班途中下车时因路滑摔成骨折,当时也没办工伤,单位也是全额给我开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是本人原因摔伤的,不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在下班的路上摔伤骨折的情形,如果是下班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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