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rn《工伤保险条例》:rn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rn(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rn(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n(四)患职业病的;rn(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n(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n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r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rn(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rn(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针对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工伤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被鉴定为职业病的,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上班时间,分为正常上班时间和时间。员工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发病亦或是在加班时间发病,所能享受的待遇并不尽相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外在不良因素的伤害和伤害。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解释上,一般应指职工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上往返于单位和家中的过程。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在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绕道而受到机动车伤害是否可认定为工伤。依社会普遍观念,上下班的合理途径并非必经或惟一路线,而应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劳动者居住地和工作场所之间的路线不限于最短路线,也不应由用人单位指定路线。如果此时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同时也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疾病突发的话,则一般情况下是会被认定为工伤的。那么之后就可以按照工伤事故来进行处理,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