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初审,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 (3)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 (4)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抵押物或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收入情况,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保证人的,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5)一、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书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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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程序: (1)身份证件; (2)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等等;2.审查批准阶段;3.签约阶段:申请人获得批准通知书后,应当和银行签订正式的贷款合同;4.放款阶段;5.还款阶段。
办理房贷的流程:1.借款人贷前咨询与准备资料:在贷款之前,贷款人需要向银行询问详细的情况以及所需要的资料。在搞清楚之后,将银行要求的资料提交上去。等待银行的审核。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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