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普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针对企业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100万到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税所得额。小型微利企业暂时缓交今年剩余申报期的企业所得税。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1、2020年4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2020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延长4年; 2、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3、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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