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总原则:宅基地属按户申请,所有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 正确确认家庭成员每个人的房屋产权的具体份额,还需明确建房申请人、《宅基地使用证》登记人与房屋产权之间的关系。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所以农村宅基地政策实际是各省市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授权,对农民居住用地权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论贫富按人定量,通过造房用地的审批以保障每个农民都有其建房居住之地,属国家对农民居住权的基本保障。 虽然《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只有户主一人,但凡是依法具备建房用地申请条件,并在政府审批时被计入宅基地计算面积的申请人,都应当与《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一样,属于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共同享有人。 登记人与其他合法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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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遗产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协议分配优先的原则; 二、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 三、保护胎儿继承权的原则; 四、有利于生活的原则; 五、照顾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原则; 六、其他原则。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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