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集证据,和其他共有的业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九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针对楼上中介群租的房屋自行改变结构导致我家楼上持续十几年有余。楼上自行将楼上的卫生间面积扩充至相当于原房屋格局我家楼下卧室的位置。三个月间三次漏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该管道的直接受益人是楼上的业主,同时漏水又侵害了楼下业主的权益,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理应由楼上业主负责修缮,并支付修理费用。若产生漏水后楼上业主拒不修理,漏水对楼下的业主的财物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也应由楼上业主一并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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