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到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还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中方投资涉及国有股权(资产)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以上信息来源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一次性告知单》,如需委托我所律师具体经办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联系本律师。
针对设立外资企业的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1、投资人准备相关材料,提出设立申请; 2、递交相关材料; 3、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前提是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4、其他程序。
设立外资企业的程序包括:1、谈判签署拟合作项目意向书或协议;2、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时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登记;3、根据中外投资方的合作项目意向书编制,提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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