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福利、代扣的抚养费及赡养费等,除此之外还有: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扣除,且扣除量上也有限制。很多单位为了制约这种不负责的员工,在公司规章制度里会注明“员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扣一个月的工资”。然而,劳动法并不允许单位和劳动者在法律之外设置违法责任,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承担的违约金情形只有2种情况: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也就是说企业规章制度中“扣一个月的工资”的约定是无效的。
针对因工作过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承担什么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因工作造成损害的责任具体承担如下: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要求赔偿。
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不承担责任。 从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由于对方过错,造成某种损失,违约方是不承担责任的。 在这种情形下,法律将对方的过错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证明该违约后果系对方过错行为所致,而与自己的违约行为无关,即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