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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已经结婚,父母有权利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情况下买房吗

2022-03-11 02: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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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1 回复

专业分析:

1、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只能写你女儿的名字。 2、你这里说的如果离婚是指谁离婚?是假如你们两人离婚还是指孩子今后离婚的问题? 3、这中间要看该房产登记为你女儿名字时你女儿是否结婚,如果你女儿还没有结婚,则这房产是你女儿的个人财产,你们大人两人离婚,都无权主张这房产的所有权。如果你女儿结婚后才登记成她的名字,则这房产是你女儿与她丈夫的共同财产,你们大人两人离婚,也都无权主张这房产的所有权。但你们投入的首付房款及其增值部分的价值可以作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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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有下列缺点: 1.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的购买方是未成年人一人,则该房屋买卖不能申请银行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清房款。 2.子女买房是不能按照政策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 3.父母离婚时易出纠纷。 4.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 5.如果子女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子女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子女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房产归属: 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6.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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