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据相同。
针对合同条款和补充协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合同补充协议金额没有限制规定。对于合同补充协议金额,法律没有规定。具体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且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没有其他限制。补充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地方重新协商签订的一种形式。
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 1、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非主要条款。如果是主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那么谈不上“协议补充”。此时,“补充协议”没有存在的前提。 2、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必备条款达成的协议,不是“补充协议”而是一个“新协议”,对“新协议”中的非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有“补充协议”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