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玩忽职守罪的刑法条文,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所谓玩忽职守,是指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通常表现为放弃、懈怠职责,或者在工作中敷衍塞责、马虎草率,不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辩护有法律条文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