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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工资是不是指最低工资?

2022-11-19 08: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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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9 回复

专业分析: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规定》第6条明确指出,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据此,最低工资标准里是考虑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因素的。因此,理论上说个人缴纳的社保部分是在最低工资里的。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权益,很多省市都出台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市《关于调整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2013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能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这就是说,病假工资不能低于1120元是指实发工资,而非应发工资。所以,这个问题还要去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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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即工资的法定最低限额。 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项目: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职工新得的非经常性奖金。我国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应当适时调整,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对于最低工资的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等因素;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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