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属于合同纠纷,既然是合同纠纷,就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来解决问题。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卖方办户口的20天是不是合同约定的事项,是不是办户口与腾房或办理过户相关联。如果是这样,在卖方超过约定时间的情况下,其已经构成违约,你有权解除合同。你无需赔偿卖方任何损失。若所谓的20天不是合同约定的事项,那么你就无权以这个理由要求退房。但无论如何,只要卖方超过了约定的时间没有办理过户,或没有腾房,则卖方就构成违约。 由于您在这里提供的情况过于简单,因此,本律师的回复意见仅是初步分析意见,供您参考。若您需要律师更有针对性的解答,请与本律师联系,详细介绍您涉及的纠纷。 天津易道律师事务所 王金立律师 2012年8月7日
针对卖方超过20天未办理过户可以要求卖方退还全部房款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卖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买方可以不支付尾款,也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对方退还购房款和赔偿损失。
可以。 委托公证办理程序 1、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2、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3、(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 4、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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