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另外,提醒如果你有人事档案在公司的,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单位愿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 其他形式的离职,如劳动合同到期的,就直接不续签,正常办理工作交接,是不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的。 以上是通常离职程序,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可以比这些更复杂或更简单。建议您最好去人力资源部(有的公司叫人事部)问清楚,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就没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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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以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的辞职通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提交辞职申请后,即可自行离职,而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许可。但是如果劳动者不按照上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员工离职手续如下: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等相关资料;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4、离职员工签名后,开具解除合同决定;5、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手续;6、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7、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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