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抚恤金有多少,有哪些保险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符合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工伤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计发有关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具体计发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针对工伤保险金能有多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保险一般可以赔的费用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方式如下:工伤救治费用由受伤人员所在单位先行支付。用人单位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参与工伤保险统筹后,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申报结算发生的费用,向本机构提供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继续发生的费用,由经办机构按照工伤保险协议向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